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是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 〔2021〕310 号)和《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锦医大校字〔2022〕31 号)文件规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复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评选出了22名本科生获得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推荐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基础医学院:杨雨函
第一临床医学院:杨鑫 张羽扬 李峥 苗天依 张馨月 于镇溢
第三临床医学院:简士博 张瑞萍 屈业恒
口腔医学院:李金谣 王禹航
公共卫生学院:罗政
护理学院:刘馨泽 杜彦妮 白亭雨泽
药学院:高佳怡
体育与运动康复学院:李璐瑶
健康管理现代产业学院:谢佳欣
食品与健康学院:刘美含
畜牧兽医学院:李心茹 王雨婷
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和真实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3日
联系人:马老师、黎老师
联系电话:0416-3675028
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