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复审,经学校校长办公讨论通过后,拟授予药学院2016级23班等 5个班级为优良学风班,拟授予第三临床医学院4#公寓楼514寝室等 11个寝室为优良学风寝室,拟授予第一临床医学院2015级4班等 28个班级为先进班集体,拟授予公共卫生学院6#公寓楼205寝室等195个寝室为文明寝室,拟授予口腔医学院郭宁泽等 34人为三好学生标兵,拟授予护理学院卢顺艳等 135人为三好学生,拟授予康复与运动学院范甜甜等266人为优秀学生干部,拟授予畜牧兽医学院郝爽等160人为优秀寝室长,拟授予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宋家美等9人为优秀运动员。现将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26日—11月29日。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29日前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在公示期的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工作处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416—4673085;0416-4673167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2018-2019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2018—2019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