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 〔2021〕310 号)和《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锦医大校字〔2022〕31 号)文件规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复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评选出了15名本科生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基础医学院:由佳鑫
第一临床医学院:任哲郯 胡玉婷 李成杰 栾佳潓
第三临床医学院:孙荟迪 刘冰洁
口腔医学院:蒋雅情
公共卫生学院:杨梓钊
护理学院:张瑞雪
药学院:张博
体育与运动康复学院:沐鸿榕
健康管理现代产业学院:赵梦圆
食品与健康学院:李杰
畜牧兽医学院:徐小鹤
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和真实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3日
联系人:马老师、黎老师
联系电话:0416-3675028。
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