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已获批立项的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及2022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学生工作科研项目。
二、结题申报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 (附件1)及《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课题结题申
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系列研 究成果、获奖证明等材料或佐证材料,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本)。
3.截至结题时重点项目应发表署名为“锦州医科大学” 的四类期刊文章一篇以上,一般项目应发表署名为“锦州医 科大学”的五类期刊文章一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与项目相关 论著、教材;或通过本项目的前期研究,获得省级以上的科 研立项;或基于研究方案进行实践并形成丰富完整的调研报 告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发表研究成果需注明“锦州
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字样。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结题验收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3月6日下午4点前将结题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jzmu.edu.cn。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到结题申请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做出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
3.对不能按时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锦州医科 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3),并于2024年3月6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xsc@jzmu.edu.cn,待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结题。2022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学生工作科研项目不可再申请延期。
4.对不按时报送延期结题申请书,且没有提出正当理由 延期的项目负责人,或未及时开展项目研究及擅自终止工作者,将停止对该项目的资助,收回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项目资格。
联系人: 孟令弟(63365)
附件:
1.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
2.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
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
3.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4.应结题人员名单
锦州医科大
学
党
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