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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2:04点击次数:字号:T|T


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已获批立项的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及2022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学生工作科研项目。

二、结题申报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 (附件1)及《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课题结题申

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系列研  究成果、获奖证明等材料或佐证材料需提供材料原件扫描件(PDF版)。

3.截至结题时重点项目应发表署名为“锦州医科大学” 的四类期刊文章一篇以上,一般项目应发表署名为“锦州医  科大学”的五类期刊文章一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与项目相关  论著、教材;或通过本项目的前期研究,获得省级以上的科  研立项;或基于研究方案进行实践并形成丰富完整的调研报  告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发表研究成果需注明“锦州

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字样。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结题验收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3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36日下午4点前将结题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jzmu.edu.cn。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到结题申请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做出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

3.对不能按时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锦州医科 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3),并于2024年36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xsc@jzmu.edu.cn,待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结题2022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学生工作科研项目不可再申请延期。

4.对不按时报送延期结题申请书,且没有提出正当理由 延期的项目负责人,或未及时开展项目研究及擅自终止工作者,将停止对该项目的资助,收回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项目资格。

联系人: 孟令弟(63365)

附件

1.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

2.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   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

3.锦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4.应结题人员名单



锦州医科大       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