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我庄严承诺: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信息及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属实;
2.在民主评议中,不拉选票或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
3.在本学年若获得资助金,将用于学习与生活费用,不铺张浪费,不进行与自己经济情况不符的消费活动;
4.按时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5.自觉接受监督,如出现不诚信行为,自愿放弃参评学校各类资助资格及未发放资助金并接受纪律处分。
上学年获得资助情况及资助金使用情况: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