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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易班发展中心学生工作站章程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13日 16:57点击次数:字号:T|T

锦州医科大学易班发展中心学生工作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锦州医科大学易班发展中心学生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在校易班发展中心管理和指导下的学生组织,其职责是密切联系同学,积极开展校园网络文化活动,增强易班对学生的黏着力,推进易班建设中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

第二条 工作站实行校、院两级的工作体系模式。校易班工作站由校易班发展中心管理和指导,学院易班工作站由学院负责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工作站章程依据大学生守则以及锦州医科大学大学相关政策制定,旨在推进易班建设工作。

第二章 工作站设置和管理模式

第四条 校级工作站设在易班发展中心;院级工作站设立在各个学院。

第五条 校易班工作站设立主席团,主席团一般为3-4人,主任1名、副主任2-3名。主要负责工作站的整体工作。主席团人员由易班发展中心任命。

第六条 校级工作站设综合事务部、新闻采编部、影音视听部、信息技术部、品牌拓展部、培训考核部六个部门,每个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2-3名。部长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易班发展中心同意后确定;副部长人选由部长提名,主席团审核,易班发展中心同意后确定。

第七条 工作站副部长以上人选上任须经1个月试用,试用合格予以留用,不合格予以劝退。

第八条 学院易班工作站由学院负责组建,其机构设置应确保与校易班工作站在工作职能上有效对接,工作站成员名单报校易班工作站备案。

第九条 学校和学院易班工作站都采取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管理,校、院两级易班工作站应该加强对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和支持,关心工作站成员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第三章 工作站职责

第十条 工作站主要负责易班在全校的推广工作,组织和策划全校易班相关活动,同时联络和协调学院易班工作站的各项工作,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对学院易班工作站工作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 学院易班工作站负责各学院易班工作的推进,包括组建班级易班工作结构网,对学院同学在使用易班过程中发现和遇到的问题给予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收集并报送易班发展中心;同时协助易班发展中心开展易班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工作站将不定期对学院易班工作站开展培训,学院易班工作站负责对学院基层组织的培训和指导。

第四章 工作站保障

第十三条工作站的工作经费由学校易班发展中心统筹,主要用于学校易班网络平台建设以及活动开展等。

第十四条 每学年初将对校易班工作站成员表现进行评价,对于表现优秀的成员进行表彰, 并将其纳入学校有关奖励和激励政策,易班工作站相关考核、评奖机制将参照校学生会进行。

第五章 进站和出站

第十五条 工作站定期招募学生站员,并召开校易班工作站全站大会, 确定岗位人员,登记并备案。

第十六条工作站定期召开全站大会,会议内容包括周期性工作总结,短期工作计划,人员任免公示等。

第十七条新进站成员试用期为1个月,工作期间,工作站将为每个成员制作工作档案,对工作表现予以记载。

第十八条 原则上在任期内不允许退出校工作站,确实需要出站的,需本人提交申请,易班发展中心批准后方可退站。对于因为工作拖沓、无法胜任的,工作站可以在教育的基础上做出劝退的决定,并登记备案。

章 关于本章程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锦州医科大学易班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